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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适《营州歌》原文及翻译注释_诗意解释

来源: 营州歌 作者: 高适
  古诗词经过时间沉淀、岁月更迭,愈发让诗意更加的浓厚,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高适《营州歌》原文及翻译注释,让我们一起来领略诗词的魅力与情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高适《营州歌》原文及翻译注释,诗意解释

  《营州歌》原文

《营州歌》

高适

营州少年厌原野,狐裘蒙茸猎城下。(狐 一作:皮)
虏酒千钟不醉人,胡儿十岁能骑马。

  《营州歌》译文

 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,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。
 
  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,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马奔跑。

  《营州歌》的注释

  营州:唐代东北边塞,治所在今辽宁朝阳。
 
  厌(yàn):同“餍”,饱。这里作饱经、习惯于之意。
 
  狐裘(qiú):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,毛向外。
 
  蒙茸(róng):裘毛纷乱的样子。语出《诗经·邶风·旌丘》:“狐裘蒙戎”。“茸”通“戎”。
 
  城下(xià):郊野。
 
  虏(lǔ)酒: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。
 
  千钟(zhōng):极言其多;钟,酒器。
 
  胡儿: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、契丹少年。

  简短诗意赏析

 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,直抒胸臆;表现上白描直抒,笔墨粗放。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,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,一气呵成,不假思索。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,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。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,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,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。在唐人边塞诗中,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,实在不多,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。

  作者简介

  高适(704—765年),字达夫,一字仲武,渤海蓨(今河北景县)人,后迁居宋州宋城(今河南商丘睢阳)。安东都护高侃之孙,唐朝中期名臣、边塞诗人。曾任刑部侍郎、散骑常侍,封渤海县侯,世称高常侍。于永泰元年正月病逝,卒赠礼部尚书,谥号忠。作为著名边塞诗人,高适与岑参并称“高岑”,与岑参、王昌龄、王之涣合称“边塞四诗人”。其诗笔力雄健,气势奔放,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、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。有文集二十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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